“新三包”中陷阱多
口文/木易
为了摸清“新三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收录机、空调器、摩托车6大类商品“新三包”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新三包执行中陷阱不少,消费者千万小心。
三包卡上偷梁换柱
调查中发现16种品牌的商品随机所带的“三包凭证”全是“保修卡”,而非“包修卡”,更非“三包卡”。
厂家何以对“保”字情有独钟?业内权威人士一语道破:这是生产厂家留有推卸责任的余地!业内人士解释道,“三包”既包括包修,也包括包换和包退,一切责任理应由经营者承担。包修是经营者把整个修理的任务承担下来,包括修理费、材料费以及因维修支付的运输费用等,并且要保证修好。而“保修”只是“保证修理”,经营者担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免费修理,至于能不能修好,则不在“保修”责任之内,更不用说退换。
修理不作记录逃避三包责任
“新三包”对生产者,特别是销售者、修理者应尽的义务有了严格明确的规定。然而,一些经营者为了减轻乃至逃避其承担的“三包”民事责任,修理中经常使坏,修理不作维修记录便是坏招之一。这样可以不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维修的时间,变相缩短“三包”期限,以达到收费修理的目的。
三包责任装聋作哑
“新三包”第九、十条明确规定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多少天内发生性能故障,经营者应承担的修、换、退的“三包”责任。但调查的所有商品的保修卡上,竟没有一种商品明确规定出性能故障后厂家、商家应承担“三包”责任,致使消费者无法知晓自身的权利,只有找经营者修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三包期限缺斤短两
一些销售者、修理者降低“三包”期限,故意将主要部件或整机不同的“三包”期限混为一谈。如彩电,国家规定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但调查发现,6种家电的保修卡上,保修期限都变成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