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碑林区太乙路法律服务所,近日被司法部授予“文明法律服务所”称号,成为全国首批百家文明法律服务所之一,也是我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该所自1985年成立以来,为企业追回各种损失上千万元,调解各类案件两千多件,未出现一起差错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 (冯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