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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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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三令五申不准搞内部集资汉中市脂化工厂顶风掏职工钱袋

且错上加错:“谁不参加集资就停发谁的生活费”

最近,汉中市油脂化工厂出台了一项令职工难以接受的决定,在企业内部实行集资。该厂这一公然对抗省政府“禁止企业搞内部集资”的紧急通知精神的做法,引起了职工强烈不满。

位于汉中市天汉西路的汉中市油脂化工厂是一家以植物油加工为主的市属国有老企业。拥有总资产3000多万元,现有在职职工300多人。由于种种原因,从1995年开始企业负债经营,至今债务已达2000多万元。1998年油脂化工厂被汉中市列入拍卖企业后,银行停止了贷款,职工积极性受挫,经营状况更是与日俱下。今年年初全厂停产。在职职工发60%的工资,内退职工发90%的工资。

今年6月5日至7日,该厂召开第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改制的有关事宜。这次职代会以筹集资金,恢复生产为由题义讨论通过了《职工筹资办法》。此办法规定:在职职工筹资款为每人4000元,内退职工按厂规定的退养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计算应筹集的款额,中层以上干部为每人5000元;对超过时限仍不参加集资的职工,不再发放工资及退养费,按厂下岗人员分流办法自找出路。此办法出台后,职工就收到厂里书面通知,要求在6月21日至24日交纳集资款,若不参加者停发生活费。由于经济困难,有近一半以上的职工无法筹集到这笔款,集资的时间不得不延长。7月8日,未交集资款的职工又收到了一份被他们称为最后“通牒”的通知:对于既未参加厂内集资,又未办理下岗手续的人员在三日内到厂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履行者,将从本月起停发工资、生活费,并按旷工处理。

近年来,国家曾三令五申禁止企业集资。今年6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又专门下发了《严禁企业发放职工债券和进行内部集资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进行内部集资和发放职工债券,违者将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汉中市油脂化工厂的做法不仅违背了此通知精神,而且还对不参加集资的职工采取惩罚性措施,则更是错上加错。目前,该厂职工人心浮躁。已参加集资的职工怕自己的血汗钱又填了无底洞,有去无回(据了解,该厂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需1500万元资金,职工这点资金,根本无济于事,记者注)没钱参加集资,害怕被工厂扣了仅有的那点活命钱,生活更困难。总之,心底共同呼喊着一句话:“立即取消这种违规集资。”

本报记者范国俊焦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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