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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维护并举
金台区消协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近20万元
本报讯 宝鸡市金台区消费者协会紧扣“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上半年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十九点七六万元。
今年以来,金台区消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仅三·一五当天就向社会发放《条例》三千余份,出动宣传车十六台(次),为新《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还深入到辖区华通商厦、宝鸡大酒店等大型会员单位,向企业售后部门负责人宣讲“一法一条例,促使他们重视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增强守法经营和消费者投诉的自我处理力度。与此同时,金台区消协认真受理投诉,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他们向社会开通了尾数为三一五的投诉专用电话,出动流动投诉受理车十九台(次),深入现场受理群众投诉,共接待咨询三千零三十二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四十三件。 (郭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