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应加强《老年法》宣传
编辑同志:
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日益明显,老年人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颁布三年了,但是不论城市和农村,在一些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中,对其具体内容贯彻落实如何,据笔者所见所闻,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虽然知道有个《老年法》,但对其内容知之不多或知其甚少;有的一知半解,并未付之实际行动,尤其在偏远农村,宣传还是个“死角”,因而出现了冷落、遗弃老人,打骂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等侵犯老人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在一些子女眼里,把老人当成“包袱”、“废品”;有的逼得老人流落街头,沿门乞讨,有的兄弟之间在赡养老人上演“墙头记”,甚至逼得老人走上绝路,有的把老人当成“佣人”,看娃、做饭等样样活都推给老人干。
这种现象的出现,关键是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没有制约不赡养老人的法律手段。为此,应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和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内容,紧密联系实际,以案说法,送法上门,使大家学法、用法、讲法,充分认识赡养老人既是每个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又是依法治家、理顺家庭关系、弘扬家庭美德的重要手段,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对老人依法赡养。
今年是国际老年年,有关部门应在落实上下功夫,定期检查,对严重违法者应依法惩处,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使老年人平安、幸福地安度晚年。
西安柏树林派出所:张书经白宝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