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莲湖区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92家工商企业个体户上榜
本报讯 为了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效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西安市工商莲湖分局、莲湖区消费者协会近日进行了两年一度的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活动。
近年来,西安市莲湖区的大多数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经营,积极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服务,获得了消费者的好评。经过自下而上的逐级推荐和联合复查组的全面考核审评,最后评选了西安通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远东公司经销部等92家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这些单位表示今后要把好进货验收关、售货信誉关、售后服务关,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本报记者田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