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不懈督查勤修勤剪必大获益
——彩虹彩色显象管总厂履行集体合同的做法
彩虹彩色显像管总厂是我国生产彩管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现有12000多名职工。1995年11月份职代会代表职工与行政平等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时间过去近四年,其间三易厂长,集体合同修订续签了三期。通过签订和兑现集体合同制度,企业走上了依法规治理的正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热情高涨,企业生产经营不断扩展,进入一个新的大发展时期。
那么,彩虹彩色显像管总厂是怎样履行集体合同的呢?
彩虹总厂集体合同签订之后,工厂行政方与工会方就协商订立了《彩虹总厂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双方各由7名代表组成了集体合同督查小组,采取了日常抽查、基层单位自查、定期监督检查三种方式。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近几年来,该厂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检查前都要举行工作例会,把职工反映集中的焦点问题确定为检查的重点项目,并通知受检单位做好准备。这样,避免了检查走过场,利于基层自查自纠。在检查中,受检基层单位的正副厂长均实行回避,不参加汇报会,不陪同检查。检查小组直接听取职工的呼声和建议,直接查阅有关的文件和原始资料,使检查小组了解到真情实况。
检查小组在定期监督检查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在基层现场办公的基本程序:向职工调查问卷、与职工代表座谈,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基层单位的汇报并进行质疑和提问。检查小组对能解决和处理的问题都当即处理,对于全厂普遍性的问题则由工厂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进行处理。1996年6月份,检查小组发现有的班组对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工伤处理不规范,损伤了职工的利益,对此,总厂及时进行了纠正。在检查中还发现有一些基层劳资业务人员对工厂制度如集体合同的误解或错误理解而造成执行中的偏差。为此,总厂举办了劳资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使劳资人员正确处理、准确执行集体合同和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推动劳动组织工作正常运作。
在加强检查,促进集体合同落实的同时,该厂还坚持从实际出发,按法定程序宏观大调或微调集体合同条款,以利于更好地保护职工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1997、1998年国内彩电彩管业价格大战,该厂面临极大困难。这时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主动提出修订集体合同,以法律形式,明晰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内部行政、工会、职工两方三群体在集体合同中应尽的合同义务,并具体增加了职工的合同义务条款,使企业与职工各负其责,共度难关。企业同时也向职工承诺并坚持了“限产不停产、职工不下岗、收入不降低”,从而维护了集体合同的原则及宗旨,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一度职工反映工厂有的基层单位对职工违纪行为处罚没有制定具体标准,导致各单位处罚尺度不统一,出现倚轻倚重现象,造成纷争和怨愤。总厂及时采纳了职工意见,修订了集体合同中关于职工奖惩的条款,明确奖罚范围和奖罚标准,规定一次性罚款最多不能超过职工本人月工资的20%,对造成经济损失赔偿数额较大的,逐月从其工资中扣除,扣除后实发工资不能低于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样一来,达到了单位间奖罚幅度大体平衡,职工亦能接受的目的,规范了企业管理。 本报记者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