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月薪制职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百事通先生: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支付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而对实行月薪制的加班工资计算办法没有规定。请问,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加班工资应如何计算?
南郑吴辉
吴辉同志:
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部1994年发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后,针对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又发布了《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对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及劳动者日工资折算问题作出规定。
规定指出,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 (按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为21.5天)。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