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催办单发出之后
新城区印刷厂职工生产场地及工资终有着落
本报讯 9月21日,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三分局与西安市新城区印刷厂在“新建生产办公用房安置协议”上签字。至此,双方长达4年的因拆迁安置扯皮,终于画上了句号。
1995年,西安市新城区印刷厂所在的向荣街进行低洼危旧房屋改造,该厂与房产三分局达成改造拆迁安置协议,后双方在返还生产办公用房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三分局停发印刷厂过渡补偿工资,致使职工生活陷入困境。今年7月14日本报报道此事后,双方虽多次协商,但因意见不统一,返还厂房的问题仍悬而未决。
9月9日,本报舆论监督第八号催办单再次披露了此事后,增强了房产三分局对处理此问题紧迫感,他们积极想办法,对大楼内的附属设施进行了完善,使楼内水电齐全,上下水管畅通,门窗安装牢固,灯具完善,楼房设计与楼内设施符合消防要求,具备了安置条件。9月21日,新城区印刷厂对大楼进行了验收,对楼内设施表示满意并办理了交接手续。
在此基础上双方再次进行了协商,达到安置协议:对实际建筑面积超出原协议面积的25平方米,印刷厂以每平方米2400元购买,共补交房款6万元;按原协议商定房产三分局应付印刷厂职工每月工资3万元,共欠印刷厂1—8月职工工资24万元,扣除房款后,所欠工资共计18万元,先行支付6万元,下欠款12万元于今年12月底前分两次付清。
本报记者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