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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0月26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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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事应懂 监事要监

编辑同志:

在企业改制中,一些国有企业依照《公司法》改建成公司,或为提高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力,组建成集团公司。为了保证公司依法规范经营,各公司都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其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组成,均来自控股企业和相关的行政部门,他们分别代表股东和政府部门监控公司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害。

但是,在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少企业的一些董事和监事并没有真正履行其职责,只是充个数,应个卯,占个位子。究其原因是,一些董事,监事并不懂事,他们既缺乏企业管理知识,又不了解市场情况,同时还不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税收法》等经济法规,当公司有重大决策时,因一无所知,自己剥夺了自己的发言权;而还有一些董事、监事本身就身兼数职,时间和精力根本不允许他们去认真监事,甚至连董事会和监事会也无暇参加;更有一些董事和监事,在单位已是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为照顾面子、情绪,让其出任董事、监事,可想而知。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在企业经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国内外一些成功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来看,出任企业董事和监事的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懂得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和预测,判断能力,信息灵通,并熟悉各类经济法规,是高素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因此,各公司在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时,一定要对出任人严格考核,以保证董事会和监事会真正发挥作用。对一些不合格的董事和监事,也应予以更换,重新选举,使每个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真正懂事、监事、只有这样,才能最终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国有资产不致流失。 洋县刘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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