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为啥不愿申请打官司?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重要途径。但是记者在日常的采访中却发现,一些职工群众在发生了劳动争议或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却不愿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记者通过走访了解,感到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仲裁裁决得不到尊重,常使当事人被迫走上漫漫诉讼路——仲裁刚了,又要屡上法庭,为讨公道却苦不堪言,这使得一些职工群众视仲裁与诉讼为畏途。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一些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领导或经营者明知自己法律根据并不充分,在劳动仲裁已作出了合法、公正的裁决情况下,仍然以不服裁决为由,起诉至法院,迫使别一方当事人也踏上漫漫诉讼路,在精神和经济上承受沉重的压力。某棉织厂女工蒋亚绒为自己的工伤待遇问题先是申诉到仲裁部门,后又被迫诉讼到法院,前后竟拖了近三年之久。正因为如此,一些职工群众才不愿登劳动仲裁的公堂,更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
二、仲裁裁决执行难,使劳动仲裁在现实操作中遭遇阻力。
目前仲裁裁决执行难,给仲裁工作带来了不少困扰。虽然有关法律规定,对仲裁裁决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一些人无视仲裁裁决的态度与行为,毕竟使劳动仲裁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实操作中遭遇阻力,也使得部分职工群众对申请仲裁信心不足。
三、法院审判人员缺少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致使法院判决出现偏差,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合理要求往往难以如愿。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健全专门的劳动争议审理法庭,法院在审理一些劳动争议案件时由于审判人员对劳动法律法规不熟悉,加上人为因素,造成误判、错判时有发生,产生了一些案件仲裁胜诉而法庭败诉的现象。这使得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维护,因而不愿申请仲裁,去打官司。
四、仲裁费的收取无统一标准,部分职工因收费问题或经济利益的考虑而不愿走仲裁之路。
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收取一定的仲裁费,有关法规有明文规定。但仲裁费收取多少,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有些收费过高。一些职工因工资待遇等问题申请仲裁时先须缴纳仲裁费,这常使所缴费用与实际依法所得不成比例。因此,有些职工在对经济利益权衡一番后,就放弃了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讨公道的打算,而有不少劳动者根本就交不起仲裁费或诉讼费。
针对上述问题,看来确有必要建立健全专门的劳动法庭。对经济困难的某些当事人,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应当考虑在受理时采取一定的法律援助措施,让没钱的劳动者也能通过法律讨还公道。同时在当前情况下,法院审判人员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审判水平,严格案件审理时限,让劳动者能真正通过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之后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要忍气吞声,也不要“私了”,而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