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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1月26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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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请向乱收费说不

近年来,国家针对企业负担重的状况,曾多次清理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这些清理虽然为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但仍然有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巧立名目,还在向企业伸手要钱。

重复多头收费。一个收费项目常常有不同的部门来收费,如某县向企业收排污费,环保局收了,自来水公司又来收。也有市区同一个部门共同来收费,如某市规划部门收了报建费、建委又来收。

特权收费。即依仗职权明目张胆地索要或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服务,如“税务代理、年审代理”;强制企业开立“利息保付户”、“保税户”,或收取高额代理费,或提前扣收贷款利息和税款。

超标准收费。将物价部门明令规定的收费标准置若罔闻。本应收几十元、百十元的,一开口就是几百元。如贷款证物价部门规定每本收费120元,而有的金融机构收300元。

巧立名目乱收费。一些地处城乡结合部的企业,地方举办物资交流大会向企业摊派,办庙会向企业摊派,修路向企业摊派。如某企业一天接待收费单位近20家,年上缴国家税利600多万元,而各种名目的收费和摊派达100万元。

以上乱收费无疑加重了企业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但大多数企业为了避免惹祸上身,一般都悉数照纳。如此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和纵容了这种现象的发生。要制止这一问题,一方面呼吁有关部门充分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挡住伸向企业要钱的手外,企业也要敢于向乱伸手者说不。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发布了许多规定制度,企业手中有了尚方宝剑,因而企业要敢于检举、控告、揭发和抵制乱收费,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百宁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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