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9年11月30日
维权之页
03

岚皋县首例

消费者状告电信局侵权案审结

本报讯 近日,岚皋县法院依法审理了岚皋县首例消费者状告电信局电话安装纠纷案件,使这起长达一年半的电话安装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1998年元月5日,岚皋县电信局职工张某主动到本县电管局干部张爱武家联系电话通信线路安装事宜,并收取电话初装费500元后出具白纸收据一张,承诺次日即安装、开通电话线路。此后,张某于元月23日向张爱武开具了正式收据并选定了电话号码。因电信局未按其承诺时间为用户安装电话,张爱武便多次找张某并向其单位领导反映,要求及时安装并开通电话线路。但电信局一直推诿,未予安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爱武依法将岚皋县电信局诉至法院,要求电信局立即为其安装并开通电话,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县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之规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岚皋县电信局在5日内为原告安装并开通电话,附带电话机一部,并赔偿原告预交初装费在迟延安装电话期间的行息。 (安康院)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