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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1月03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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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毕业生工作后享受那些待遇?

百事通先生:

我的儿子技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企业工作。请问,他可享受哪些待遇?

临潼白英

白英同志:

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陕西省技工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培发(1995)84号]规定,对技工学校毕业生工作后的待遇有以下几点:

一、毕业生派遣后当工人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当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实行聘任制。

二、毕业生工龄从报到之日起计算。由于组织原因造成待分配的,其工龄从学校派遣之日起计算。上学期间不计算工龄。

三、被录用的技工学校毕业生,有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按三级工标准工资执行。试用期满,按具有的技术等级兑现工资。

四、被录用为合同制工人的按规定享受其基本工资15%的工资性补贴。从事高空、高温、野外、井下等艰苦作业的,应享受同工种的工资性补贴。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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