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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1月03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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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冷脸”

前日,去一家企业收取工会经费,我叩开厂长办公室门,笑曰:“某厂长,我是县工会的,想和你说说……”没等我把话说完,他满脸不高兴地道:“县工会的?又是来乱收费的”,他指着歪靠在沙发上的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我们有要事,你快出去,找我们老X,让他来给我说。”我急忙解释:“X厂长,工会经费不是乱收费呀。”他手指敲打着桌子:“不是乱收费是什么?你说不是乱收费,那就是乱摊派!”我又急忙解释:“按《工会法》规定,乱收费和乱摊派都不是嘛。”我本想用《工会法》来说服他,可他竟歇斯底里了:“你给我出去,别拿什么法来压我,我是粮食吃大的,不是吓大的!”

回到机关,我将这事说与同事们,大家发出了同样的感慨,在收缴工会经费时,都程度不同的遭遇到“冷脸”的对待。由此看来,“冷脸”现象并非个别了。调查事实还表明,我所在的县,80%的企业拖交、欠交工会经费,时间达四五年之久,数额达几十万之多,使县工会职工干部生活难以为计,工会工作难以开展。

事到这步天地,“冷脸”恃权横行,仗势欺人,视法律为棉花,这那有工会和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可言!“冷脸”现象已成亟待解决的问题,非依法治理莫属,我们工会干部手中有法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匡扶正义,维护自我,让“冷脸”也试试法律的厉害。

(武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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