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状告日本
去年12月3日下午1时10分,中国留学生何港起诉日本商船大学一案,在东京地方法院第411法庭第二次开庭,前次是10月4日。按照日本民事诉讼程序,这天是第一次“口头辩论”。双方只是简单地交换了观点材料,没有出现激烈的争辩。因商船大学属国立学校,所以法庭外的公告栏上列出的本案被告是“日本国”。
何港提交给法院的诉状有13页,近2万字。其中举出许多事例,如他报考的电气功力系统工程硕士课程,校方招生时公布的研究课题是“柴油机尾气净化用高频率诱导加热电源”,但实际研究与此不同。他说,他就是冲着这个题目才来商船大学报考的,这是高技术,世界各大汽车公司都是想解决这个问题而不能。此外,教师经常性迟到、休讲,没有教授所定授课内容,硕士论文指导老师指导实验失误导致实验失败等。
面对媒体采访,何港在谈到该学校对学生不负责的同时,还谈到学校时有岐视外国留学生的现象发生,尤其是看不起发展中国家的留学生,包括中国留学生。有的校方工作人曾当众骂中国留学生是混蛋,引起中国留学生的强烈愤慨,他们联名给校长写信表示抗议。何港最生气的是,在日本,时常有些团体通过学校给留学生赞助奖学金,学校却有意在留学生的休息日贴出报名申请的通知,以致有的留学生看不到通知,错过了申请奖学金的机会。他本人就曾身受其害。
关于诉讼前景,何港并不乐观。他说,由于律师费用太贵,自己没请律师,而对方又是国家。他但又强调,自己能为留学生出口气。何港来日后,白天在大学学习,晚间在一家警卫公司工作,主要是在工地引导疏通车辆,仅拿过半年的奖学金。
记者就此询问过一位日本律师,他说,像何港这种诉讼,不聘请律师,除非个人做出相当的努力,很难胜诉。
一位参加了两次开庭旁听的华文报纸的记者说,何港提出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日本高等教育问题众多,该案提出的问题还不是典型的,几乎所有的国立大学都存在着教授上课迟到、经常休讲以及授课不认真等问题,如果诉讼,完全可以按照日本的《公务员法》追究校方责任。在日本,国立大学的教员属于国家公务员。
今年36岁的何港4年前从东北赴日本留学,毕业于国内某铁道大学,曾供职国内某铁路单位,父母妻儿均在广洲。
(《南方周末》刘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