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艾滋病人“吓空”座医院
湖北省巴东县某医院曾收治了一名艾滋病患者,有好事者打听到该患者的名字,结果引起恐慌。门诊病人不来了,住院病人走光了,连医生都借故请假,最后全院只剩下那位艾滋病病人。
有关人士认为,这件事反映了某些地方对艾滋病病人管理有漏洞,老百姓对艾滋病缺乏了解。
根据国家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已发病者的姓名、住址等,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对外公布。病人的档案属于机密。如本人愿意公布自己的情况,社会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享有工作、学习、医疗的权利,但要服从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不得捐献血液、器官等。若故意传播艾滋病毒,属犯罪行为。与艾滋病人的一般性接触,如握手、吃饭等,不会被感染。 (据《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