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一年内必须执结绚案子拖了三年至今未结;当事人多次要求法庭执行杳无结果;当事人去催办时,还遭拘留;记者前去采访时又遇吱唔搪塞。白老师质问——
这个判决到底为什么得不到执行?
白崇会,澄城县庄头乡中学教师,1996年与丈夫杨××离婚因财产分割引起民事诉讼。后经澄城县法院一审和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杨XX单位半成品单元房一套归杨××所有,由杨XX付给白崇会单元房集资款个人所得份额23750元。可是自1997年9月18日终审判决生效以来,白崇会多次申请执行却只拿到了750元,还是县法院执行庭庭长自己掏腰包垫付的。
申请执行屡遭推脱
据白崇会讲,她和杨XX的案子由市中院判决后,案子就转到澄城县法院执行庭。她多次请求县法院执行中院判决,但都未果。她找到县法院院长赵春林,赵院长说:被执行人杨XX系仍在法院工作的前院长的儿子,法院脱不开人情网,你去找市中院吧。于是她在1998年6月1日向中院递交了执行申请。7月初,市中院有关领导批示澄城县法院执行庭,对该案要“抓紧妥善处理”,赵春林也于7月22日批示本院执行庭:“限一个月内执结,以维护判决的严肃性”。但县法院执行庭却一推再推,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
钱未要回又被拘留
1999年7月6日,白崇会又去县法院催促执行。当时赵春林在县招待所开会。待会散后,白崇会问赵春林她的案子情况,赵春林说不管。白崇会就骂了赵春林一句:那你算狗屁院长!赵春林叫她到他办公室去。据白崇会讲,她到赵办公室后,赵二话不说便当胸打了她一拳,又猛踢她一脚。她气不过,顺手把雨伞向赵扔过去。在场的法院执行庭庭长焦拴牢立即喊来两人,把她从三楼拖到一楼,以“妨害公务”为由将她拘留。当天下午,白崇会所在学校领导及其哥、姐赶到法院要人。法院要求她先写以后不再犯同类错误的保证书,否则不会放人。白被迫无奈在同事拟稿、其哥执笔的保证书上签字摁了手印,才被放了出来。其时间已被拷了8个小时。
记者调查
今年1月12日,记者赴澄城县法院采访。院长赵春林说,白崇会到他办公室与他言语不和就用雨伞打他,当时在场的焦拴牢就让人拘留了她。记者要求调阅白被拘留的卷宗,赵春林说卷宗在经办人李民个人手上,而李民去汉中出差了,拿不出来。
记者问,白崇会一案已拖三年却未解决,是何原因?白崇会认为该案执行中存在人情网的阻挠,是否存在?
执行庭庭长焦拴牢解释说,此案久拖不决是因杨XX的房子一直未交付使用,无法封查,去年12月新房分到户后,法院已查封了杨XX的房子。另一个原因是,杨XX确实生活困难拿不出钱。执行过程中未受人情网影响。
令人迷惑的是,赵院长和焦庭长都说执行判决未受人情关系影响,但据白崇会讲县法院确曾于1998年要求她向市中院提出县法院在该案中予以回避;赵春林告诉记者,1998年腊月决定拘留杨XX时法院还专门派人去征求杨XX之父的意见。记者于采访当日下午查看杨XX新房时,见房子门窗无任何被查封的痕迹。有知情人还告诉记者,1998年9月杨XX再婚时在澄城宾馆举办了隆重婚礼,摆酒席十几桌,同年12月一次就拿出新房补交款9000元,领到了新房钥匙。
今年3月22日上午,记者就此案再次打电话询问情况。赵春林院长回答说,此案正在处理。白崇会告诉记者,她去找赵院长,赵院长让她去找经办人李民;她去找李民,李民则说,那是头头们的事。她说,杨XX现已住进新房,不知道这个案子还要拖到何时? 吕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