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商洛地区及商州市纪委、监察局对丹江河堤治理、一级过境公路及商州商城3个重点建设工程悬挂“重点工程保护牌”,实行重点保护。
重点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未经行署或县(市)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决定工程停工;严禁任何干扰工程建设的行为;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或强买、强卖;按政策规定需进行的检查、业务交涉,必须与该工程办公室商定,经同意方可开展。 (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