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澄城一村委会诉澄合局土地侵权案有果
董家河村委会起诉被驳回
本报讯 一桩时间跨度长达三年之久,一、二审法院四次开庭审理的土地纠纷案,近日有了结果。澄城县城郊乡董家河村诉澄合矿务局土地侵权违约赔偿案,已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了董家河村民委员会的起诉。至此,这桩备受澄合局职工关注的土地纠纷案终告结案。
董家河村从1980年至1996年10月的十年间,共拖欠董矿电费20.98万元。董矿多次催要毫无结果。无奈之下,董矿于1996年11月30日暂停了对该村的转供电。之后,董家河村民委员会以董矿多占土地为由将澄合矿务局诉之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澄合矿务局赔偿侵占董家河村土地的经济损失511.35万元。
在一审法院的三次开庭审理中,澄合局的委托代理人曾出示了原始征地批文及澄城县土地局颁发的8个土地使用证,一审法院只认定了6件土地使用证,并判决澄合局侵占董家河村土地38.205亩,赔偿经济损失76.41万元。澄合局对这一判决不服,依法上诉。
在二审审理中认为,此案属土地权争议,不属法院管辖,裁定驳回董家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起诉。 原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