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谁来制约“霸道厂长”
随着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开始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自主权。如何用好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已成为摆在企业特别是企业领导人面前的一道难题。应该讲,我们企业的多数领导人能够正确对待这些权利。以身作则带领职工开拓前进,再创国企辉煌。但也不能不承认相当一部分企业领导人不能自律,加之监督机制失控,便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特别在对待职工方面违法行政,引起职工不满,造成人心涣散,效益滑坡的恶果。
记者采访见闻以及向本报热线投诉的如下几件事例可见一斑:
某厂厂长自身素质很低,侥幸当上厂长后自我感觉良好,私心膨胀更快。他上任后取掉了工会,“职代会”开成了中干会。去年上边下文要减人增效,他便出台了一系列土政策,将权力下放到车间,让班组长都有权让职工“下岗”,随之,他的企业成了不少人从边远地区进城的“跳板”,几年下来,技术员走了,业务骨干被下岗了,但全厂人员总额却直线上升,效益一亏再亏,但厂长本人却“富”了起来……
西安某厂女工刘某,1995年与厂方签订了10年劳动合同,工作也很出色,只因与厂长老婆发生过一次争吵,两天后就被无端辞退,交回劳人科,后被分配到另一车间工作。可她刚上班一周,就被厂长发现,厂长找到劳人科:“我不要她了,你们却给另安排工作,这岂不是拆我的台吗?”。迫于压力,厂劳人科无奈通知她进了再就业中心。
某公司老总为打击报复,无端将一青工停职反省。这一男工在无奈之中将企业告到劳动仲裁。然而事后虽打赢了官司,由于经理作梗,他的工作仍然空缺。不得已求之法院强制执行,但公司用公款四处活动,法院作出判决仍为一纸空文。这类“背着牛头不认赃”者不在少数。他们多抱一种心态: “反正我用公款与你斗,不信牛不喝水”……
类似事例,不胜枚举。
经过了解发现,在这些“霸道”厂长当家的企业中,企业的监督、民主管理多是流于形式,甚至化为乌有。堂堂的国有企业成为一家一姓的“天下”,职工们既不敢怒又不敢言,只能消极怠工表达自己的不满。在对职工极尽苛刻的同时,这些领导却同时四处活动,在上下周围织就“关系网”,张开“保护伞”,令职工无可奈何。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要解决好职工的困惑,除了改变企业领导人产生办法,厂长们要认真自律外,更主要的是应尽快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党组织和工会作用,将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诚如是,企业领导人独断专行歪风方有望改变,国企才有望走出泥淖。 本报记者都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