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职工死后的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百事通先生:
最近我有一个亲戚病故,在埋葬过程中亲属对丧葬费议论得比较多,由于所在单位和地方不同,对丧葬费的标准也说法不一。请问,国家对此有无统一规定? 宝鸡张戈
张戈同志:
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陕西省人事厅、财政厅陕人险发[1995]107号文件规定:从1995年6月14日起,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厅级以上干部(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干部)为2000元,其他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为1500元。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费用亲属自理。各地市丧葬费标准是否调整,由各地市自定。
另外,按照陕西省劳动厅、财政厅陕劳发[1995]345号文件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好企业职工的丧事,经研究决定,现对丧葬费标准予以调整。从1995年10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死亡后发给丧葬费1500元,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者死者亲属,超支部分由亲属自理。
你的亲属由于在不同地区或单位,有的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有的执行未进行调整的老标准;有的在企业,有的在机关,事业单位等情况,所以了解的只是本地方、本单位的情况,从而说法不一致也是正常的。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