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企业不是唐僧肉农民不要乱伸手
编辑同志:
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年年下文,三令五申不许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这无疑是利国利民的正确之举。然而,一些地方的农民由于“天时地利优势”,打着各种旗号,向企业乱收费,收取一些本不该或只该由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如过路费、过桥费、环保费、资源费、联防费等等。由此引发出乡村和企业一系列矛盾纠纷,影响治安,践踏法律等方面的问题,令一些乡镇和国有企业十分“头痛”,而又无可奈何。以“地主”身份,靠山吃山,敲国家和企业“竹杠”是一种无视法律、破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与当前还在开展的“以法治国”和“西部大开发,优化投资环境”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因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并制止“吃”企业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王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