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什么叫“力排众议”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在考察测评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这是我们选人用人的一条基本原则和必经手续。可一些想搞个人说了算或想任用投己所好之人的领导,却采用“力排众议”的方式,将不够条件或有问题甚至劣迹斑斑的人推上了领导岗位。
原新乡市委书记祝友文为了提拔投其所好的冯某当县长、副书记,没有定编,他就“力排众议”让全市每个县再增配一名管经济工作的副书记。“庙”有了,想安冯某为“神”,其他领导不同意,他又“力排众议”让冯某坐上了副书记这把交椅。从设“庙”到安“神”,祝友文关关“力排众议”,可谓煞费苦心。其实,大凡搞卖官勾当的贪官,无一不象祝友文那样“力排众议”。再看当前揭露出来的搞卖官交易的腐败分子,也都是利用“力排众议”手法,以达到个人不可告人之目的。
一般说来,若拟选用的干部符合条件,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大多数班子成员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即使个别人有不同意见,只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择优”的用人原则行事,班子成员最终也会达成统一意见。更何况还有“若多数人意见不一致,不要急于作决定,待下次会议再议”的规定呢。事实是,在选拔任用干部事宜上,不仅不需要也根本不存在“力排众议”的问题。
由此可见,“力排众议”实乃当前用人工作中出现的一种不良现象,值得重视与深思。
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