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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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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企业强迫买断工龄五女工怒上公堂讨公道

当历经两年多上下奔波,直至拿起法律武器抗争,谭桂荣等5名退休女职工终于领到了本应属于她们的养老金时,不由得热泪盈眶,激动不已。因为没人知道,她们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才讨回了公道。

1995年11月,有77名退休职工的西安日用电器厂被西安西北新技术实业总公司这一民营企业兼并。兼并后西安日用电器厂仍保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注销。1998年,该厂多次和退休职工协商决定对72名退休人员办理了一次性的工龄买断,并经公证处作了公证,按照各自的工龄分别给予了兑现。

但谭桂荣等5名退休女工坚持不愿买断工龄,多次要求单位把她们转入社会养老统筹,领导却不予采纳,双方处于僵持状态。后来厂方又以3个月不发给退休金和冬季烤火费等,逼她们就范。

无奈之下,五位女工集体上访到西安市总工会。市总立即派人到西安日用电器厂进行协调,但该厂领导以企业被兼并,民营企业有自主权为由,坚持要求这五名退休女工买断工龄,并称不买者后果自负。市总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支持她们依法将西安西北新技术实业总公司起诉到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定,由被诉人给她们补发了所欠的退休金。

然而,好景不长,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她们的退休金又遭到拖欠。五位女工再次走上奔波之路,在上访无果的情况下,第二次将西安日用电器厂和第二被诉人西安西北新技术实业总公司两个法人单位一并起诉到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心向法律讨回公道。

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经过调查,认为申诉人原系西安日用电器厂退休人员,1995年12月,该企业虽被西安西北新技术实业总公司兼并,但仍保留着法人资格,因此上,申诉人的养老保险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应由其继续承担。鉴于《兼并协议书》中约定西安西北新技术实业总公司负有接收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被诉人(西安日用电器厂)全部退休人员以及承担该厂全部债务的义务,故申诉人所享受的养老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应由西安西北新技术实业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于是,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发出裁定书:其中要求被诉人西安日用电器厂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补发给申诉人谭桂荣1999年7月至9月间的养老金增加部分165元(每月增补55元),被诉人西安西北新技术实业总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一次性补发申诉人谭桂荣1999年10月至今年3月间养老保险金共计1419.6元,支付她去年的取暖费60元,并明确申诉人基本养老金如遇政策调整,则应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近日,谭桂荣等五位女工如约拿到了她们应得的收入,法律让她们绽开了笑脸。

郝振宇赵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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