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劳务市场“陷阱”多多求职者许慎之又慎
目前,各种职业介绍所、劳务中介所和人才市场林立,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这些机构的设立,为下岗职工、退休人员以及一些富余劳动力提供了从业的便利。但由于劳务市场尚不够规范,这些机构缺少必要的监督,难免其中龙蛇混杂。特别是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利用人们求职心切的心理,浑水摸鱼,大肆诈骗钱财。日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以招工为名,诈骗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押金的案例。
案犯李宗荣系甘肃省永登县农民。1997年至1998年间,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李宗荣瞅上了“招聘”这条“生财”之路。他冒充是某单位经理,说单位需招聘司机,以招聘司机须收取押金为名,先后骗取29名求职者的押金4万多元。1999年1月20日,又在未央区政府门口行骗的李宗荣被求职者当场识破,并扭送到公安机关。经审查,李宗荣虚构事实,假冒身份,先后作案诈骗30多次,已构成诈骗罪。据此,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于近日依法判处李宗荣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除了类似于李宗荣这样以招聘为幌子,而行诈骗之实的典型事例外,劳务中介市场的确“陷阱”多多,问题多多。
首先,招聘者或中介者的身份真伪难辨。一些招聘者或是“挂靠”于某个单位,借助其名义招徕求职者;或是干脆就打出某个单位的旗号,冒充人家的身份。有的个人或组织根本就不具备职业中介的资格,却利用从电台求职热线或职业介绍所等处获得的求职信息与用工信息,通过给求职者打电话介绍工作等途径,从中收取中介费。
其次,招聘者或中介者的收费项目杂多。除了通常收取的报名费、中介费之外,有的还收取职业押金、培训费、资料费等等。至于这些资金收取的理由是什么,是否退还,何时退还,往往谁也说不清。
再次,一些招聘者“天花乱坠”,又是许诺,又是许愿,却常常“口惠而实不至”。由于招聘者同求职者往往不订立劳动合同,不事先约好具体的工作和劳动报酬,常使求职者利益受损,并极易引发争议。
面对着劳务市场的重重迷雾,在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清理督察力度的同时,广大求职者也应提高维权意识和警觉性,以免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 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