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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7月1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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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侵占货款总经理沦为阶下囚

西安达能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某,在任职期间代表公司与美国顺腾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64万美元的供销合同。随后,顺腾公司如约将首批预付款8万美元汇人王某指定的帐户,王以个人名义将款转存,从中牟取私利。

王某的行为被达能公司发现后,公司多次通知其将款返还美方或转入公司帐户,但王某对此置若罔闻。公司召开董事会,责令王某立即按有关规定将该预付款汇入公司帐户,并要求王某将他管理的公司印鉴交董事会指派的专人接管,以确保与美方正常履行合同,王某依然是我行我素,并且将预付款中的1.2万美元取出,在黑市兑换成人民币供自己挥霍。为了达到侵占该笔款项的目的,王某在报纸上发表了遗失声明,称公司公章丢失。之后,他私自刻了一套公司印鉴,并在中国银行解放路支行重新开设帐户,将剩余的6.8万美元存入新帐户,由个人控制使用。此外,王某还将公司价值2.9万元的两台电脑和一台打印机,以管理费的名义冲帐后据为己有。

在规劝无效的情况下,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立案侦查确认,王某身为公司负责人主观上故意致使公司货款流失,使正常的合同履行遭到破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关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规定,目前,王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焦晓宁 张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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