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草率担保丢掉乌纱帽
山西省纪委、监委日前查处了一起草率决策担保贷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典型案件。涉案人员山西省国资局局长、党组书记王秀森因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刘成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省产权交易市场总经理闫世洪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95年6月,山西省国资局资产经营总公司总经理刘成连,应国资局集体企业国友公司总经理王克洲要求,为国友公司从旱西关城市信用社贷款100万元签章提供担保。贷款逾期后国友公司无力偿还,由资产经营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170.3万元(含利息及罚息)。
同年8月,王克洲又找到省国资局局长王秀森,请王秀森给资产经营总公司打招呼,为国友公司贷款100万元提供担保。王秀森便给资产经营总公司总经理刘成连打电话,让刘为国友公司作担保。刘成连责成其下属企业省产权交易市场总经理闫世洪办理此事。9月11日,闫以省产权交易市场名义,为国友公司从太原融通信用社贷款100万元提供担保。贷款逾期,国友公司一直未还,且贷不抵债,王克洲负债逃匿。1997年6月30日,融通信用社划扣了产权交易市场上缴财政的清产核资专款120.3万元(含利息及罚息)。
1996年1月底,山西临汾一家个体企业——明勃公司的经理柴太明找到刘成连和闫世洪,请求为明勃公司收购生铁贷款100万元提供担保,并提出生铁购销获利后,用所得利润共同收购一家煤焦厂的设想。刘、闫认为明勃公司有还款能力,便于1996年2月由产权交易市场为明勃公司分别从太原市桃南信用社贷款60万元和融通信用社贷款40万元提供了担保。贷款到期后,明勃公司不仅未还款,经理柴太明也携款逃匿。桃南和融通信用社分别从产权交易市场应上缴财政清产核资专户中扣本金及罚息共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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