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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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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干了好几年,到头来却拿不到血汗钱。企业停产——解除合同,农民工是理解的,但他们仍有不理解的地方——

拖欠工资啥时清?

本报讯 日前,汉江钢铁厂杨家坝铁矿厂的109名农民合同工将企业推上被告席,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杨家坝铁矿厂位于略阳县杨家坝乡,是汉江钢铁厂所属的企业。1992年至1998年,汉江钢铁厂为杨家坝铁矿厂在略阳、勉县、宁强等县招收了200多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分别签订了8年或5年期的劳动合同。开始,双方均能按合同履行,但从1999年6月份起厂方开始拖欠工资,到今年1月底,又通知工人放长假。

今年2月15日,汉江钢铁厂被省经贸委认定为停产企业。5月10日至17日,汉江钢铁厂给杨家坝铁矿厂下发通知,与60名合同到期的农民工终止劳动合同,与未到期的156人解除劳动合同。213名农民工收到厂方邮寄的通知后,陆续返厂,要求厂方支付拖欠的5个月工资、放假期间的标准工资、回乡补偿及生活补助费。

在工人再三请求下,厂方给工人做了身体检查,办理调离手续,交清了住房,支付30%的返乡费、生活补助费,其余的70%和拖欠的工资以挂帐形式予以拖欠。工人多方催要无果,其中109人向汉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工人代表说,农民工干的是最苦最累最危险的活儿,厂里要解除劳动合同我们也没意见,但拖欠我们的工资要结清,这可是我们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

■本报记者焦晓宁 实习记者 邰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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