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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1月03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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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承包,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百事通先生:

我们厂里的近百名职工1996年与企业签订了5—10年不等的劳动合同。近期,企业将被一私人承包经营。请问我们与现承包人是否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西安 魏涛

魏涛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回答是还是否,这个问题要根据你厂的实际情况答复。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劳动部在上述文件条款中也明确规定:“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可代表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你厂被私人承包经营,企业法人名称未变,那么你们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现承包人为你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那么,你们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予以解除,与新的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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