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张家界市
对举报违法票据者实行“消费报销”
据新华社 为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张家界市国税局最近推出了一项对举报违法票据者实行“消费报销”的奖励举措。
这项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凡消费者购买货物或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后,如果发现经营者开具的是收款收据、白条子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消费者可拿违法票据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发票管理部门举报,税务机关一经查实,即按违法票据实际金额给予部分或全额“报销”奖励。
奖励办法为票面实际金额500元以内据实报销奖励,501元至1000元的给予票面金额60%的报销奖励,1001元至3000元的给予报销奖励40%,3001元以上的单独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