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0年11月16日
维权之页
03

为何不找工会?

某企业有一位“工人律师”,他利用业余时间接受职工的法律咨询或应聘替职工打官司,颇受欢迎,被职工们亲切地称之为:“我们的律师”。

笔者在称道这位“工人律师”的同时想,职工打官司,大多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重要职能,但职工们为何不去找工会而是去找不是工会干部的“工人律师”呢?

细思之,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不过有三:一是一些企业工会未摆正自己的位置,在观点、立场上过多地倾向于行政,造成了职工对工会组织的不信任;二是有的企业工会不敢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找到工会,也大多没个结果,久而久之,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忘记了或不愿去找工会;三是有的工会干部对有关法律、法规学得不深,理解不透,面对职工遇到的问题,不能依法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职工认为找工会没用。

这种现象是极不正常的。因为由此会拉开工会与职工之间的距离,最终导致工会失去赖以生存的群众基础。怎样才能消除这种现象?笔者认为,企业工会应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用勇于维护、善于维护的实际行动,树立起工会的良好形象。同时,工会干部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要多学点与“维权”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企业法》、《劳动法》及配套的法规等。要通过知法懂法,做到“依法治会”、“依法维权”、“仗法执言”,使之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代言人,成为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谭贤邦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