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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1月16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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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加班该不该发加班工资?

百事通先生:

我是企业所属的学校教师,不知我们在寒暑假期间被单位安排加班或值班,是否应发给加班工资? 西安 胡敏

胡敏老师:

现就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劳动法》第44条第(三)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就是说寒暑假是教师的法定休假日,企业所属的学校在寒暑假期间安排教师加班或值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然而《劳动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如果企业遇有困难,在取得教师理解的基础上与教师协商一致,不发或少发加班工资,也是可以的。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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