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长非法拘禁派出所所长
宝塔区检察院依法立案严明法纪
本报讯 日前,延安宝塔区检察院依法对一非法拘禁案进行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晓宁被取保候审,并移交区法院进行审理。
今年6月4日晚10时许,青化砭油矿工会主席刘贤清带领该矿派出所所长董延林及干警马平、高录贵在宝塔区元龙寺乡郑崖村油区护油护井时,对来往车辆覆行检查,次日凌晨30分,发现沟里驶来一辆吉普车,董延林将此车挡住,经检查后,得知对方是延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队长刘晓宁。这时刘要看董延林的证件,看过后说董是假公安,并不听工会主席刘贤清一再解释,硬是以妨碍公务为由,强行将董压倒在地并押上车,带至延川县公安局,办了留置盘问手续,关进留置室,拘禁时间长达6小时。
此后,受害人董延林不断上诉。接报后,宝塔区检察院多次找有关证人核对事实,使此案得以突破。目前,此案已移交区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王锋 杜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