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厂务公开追究制“好”
据《工人日报》去年10月17日头版头条报道,天津市已有12名企业领导干部因为不公开或假公开而被追究责任,受到撤职或免职处理。天津的这一举措,为企业如何把厂务公开做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带了一个好头。
该市仪表集团一个厂因精简方案未经厂务公开主渠道——职代会讨论,就擅自决定下岗人员,造成集体上访,厂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被免职;另有工业系统一个厂把租赁土地收入和用途未公开,厂领导又从中拿出一部分私自给中层以上干部发了奖金,职工纷纷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厂长被免职。天津市的这种向不公平、假公开、虚公开,或压制民主、打击报复,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开刀”,“刀下见菜”地落实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制的做法,值得推广。
作为企业领导干部,是把自己当成企业的“霸主”,还是当成职工群众的“公仆”,是一个党性原则问题。“公仆”时时处处躲着瞒着“主人”行事,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不容。撤掉其“交椅”,摘掉其“乌纱”,理所应当。蒙蔽职工,愚弄群众,独断专行,不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的“暗箱操作”,是造成企业衰败不稳定的产生官僚腐败的土壤,应当毫不留情地予以铲除。对拒不实行厂务公开或假公开的“拦路虎”给以当头棒喝,追究责任,坚决制裁,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依靠”方针办企业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我们愿所有企业的“公公婆婆”们,能像天津那样为杜绝“暗箱操作”而“挥泪斩马谡”;更愿所有企业的经营者们能自觉自愿地拆除“隔心墙”,和职工群众“心心相印”,通过厂务公开,让职工知厂情、监厂事、参厂政,再也不要让职工感到“无家可当、无主可做”了。 ■田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