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打工妹受骗后……
打工妹庞某,去年10月从四川到陕。当年12月2日在文艺路北口劳务市场被盖有两枚公章的西安市公安局文保处校卫队员培训基地和陕西省前卫职业学校招工,当面交押金5000元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妥试工期350元,具体分工为出纳,试工期满后月薪500元,当晚在招工人带领下,来到位于陕西钢厂附近的陕西省前卫职业学校安排住宿。第二天早上,学校一位负责人分配她到校门口接待室工作,主要是给来应聘的业务员发资料。两天下来,打工妹发现这个学校里冷冷清清,没有见到学生,便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多次找到校方负责人,声称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要求退还押金,校方负责人回答是“钱花完了,没钱退。”
在西安举目无亲的打工妹的遭遇被路边一位老同志得知后,告诉她到市总工会去投诉。
12月14日,打工妹来到市总工会信访办投诉,希望工会维护外地打工妹的权益,为她讨回押金。市总工会信访办首先与招生简章上盖有公章的西安市公安局文保处职工处联系,得知市公安局于2000年9月已经取消了这个单位,公章牌子全部收回。为加大对打工妹讨回押金的力度,市总工会又与市劳动局监察处联系,经两级组织多次做工作,12月20日,陕西省前卫职业学校最终退还了打工妹的押金。
12月21日,这个打工妹在离开西安之前,又一次来到市总工会信访办,含泪感谢工会组织及时为她讨回押金,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媒体宣传,提醒其他打工仔(妹)勿再上当受骗。
■朱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