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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2月08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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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识骗局 不法分子落法网

前不久,陕西蒲白矿务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堵截了两起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和现金解款单骗取巨额资金的诈骗案件,确保了236.45万元银行资金和物资安全无恙。

2000年12月11日上午,经熟人介绍,蒲白矿务局运输总公司货款回收部主任曹西川接待了浙江绍兴县永茂物资有限公司王永锡等二人。王出示了带来的23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要求与蒲白矿务局签定长期供煤合同,并提出以此汇票作为抵押,双方并签定了《煤炭发运协议》,如果收到煤后15天未及时付款,蒲白局负责兑付原抵押的银行承对汇票,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这笔生意对煤炭积压严重的蒲白矿务局来说当然是好事,但在交往中,发现不少可疑点。久经考验的蒲白人有他们的一套办法。于是,一方面向领导汇报此事,另一方面稳住了王永锡等人,与事先联系好的蒲白局内部银行会计杨斌前往蒲城县农行对230万元银行承对汇票进行鉴定。鉴定核对发现汇票密押不符,钢印印章明显小于银行承兑汇票专用章,且标识号码有问题。按照行号他们向江苏常州农行朝阳办事处进行电话查询,对方答复未签发过此汇票。经过第二次查询后确认该笔汇票为假汇票,随即他们向县公安局报案,涉案嫌疑人王永锡等二人被公安机关拘留。

另一起案件是去年9月25日下午,蒲白局水泥厂财务科出纳曹其友将9月22日收到的一张金额为64500元的《现金解款单》送蒲白矿务局内部银行,26日下午,蒲白矿务局内部银行会计杨斌等将此《现金解款单》拿到蒲城县工商行罕井办事处进行核对,而银行并未收到此笔款,而罕井办事处怀疑是否问题出在银行内部,校明主任立即向县行作了汇报,经过6个多小时的核查核对,此《现金解款单》是假的。尽管已是晚上9点多钟,蒲白矿务局内部银行行长李惠英、会计杨斌立即向局财务处处长刘重阳作了紧急汇报,他们决定,通知水泥厂9月22日送来的64500元《现金解款单》是假,停止供货。局长孙书荣指示局公安处立即立案侦破,犯罪嫌疑人已将200多吨的水泥提货单以廉价卖给了别人。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第二天,蒲白矿务局召开了各单位财务科长和出纳员紧急会议,局财务处长刘重阳重申了财务有关规定和制度,并宣布了关于蒲白局内部银行结算制度的8条补充规定,使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确保了资金往来的安全性。

■校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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