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该讲理时切莫动“粗”
一下岗工人在丹尼尔商城门前被保安强行拖走
过罢蛇年春节刚一上班,家住西安市东关长乐坊北火巷41号的下岗职工王玉庆就到报社反映,春节前的一天,他在康复路丹尼尔商城门前因停放三轮车位置不对,遭到了商城保安人员的拳打脚踢,并被强行拖走。为此,他感到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极大伤害。
据王玉庆讲述,1月18日上午10时许,他骑三轮车行至康复路丹尼尔商城门前时,因有顾客拉货,便将三轮车停放在商城门前的一条通道口,通道口当时并无任何禁停标志。这时商城一群保安人员冲过来,要扣他的三轮车。在抢夺车辆的过程中,他被保安人员施以拳脚,被扭着胳膊、腰背部着地强行拖走,以致鞋子拖掉、袜子拖烂。据了解,王玉庆下岗后一直靠在康复路一带替人拉货来维持生计。
带着王玉庆所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丹尼尔商城治安办。据治安办负责人说,王玉庆停放三轮车的通道口,是商城的消防安全通道口。为了安全起见,这条通道口是必须保持绝对畅通的。当天王玉庆屡劝不止,仍坚持将三轮车停放在消防安全通道口,不得已保安人员才决定扣押他的车辆。不过当天下午,在对王玉庆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已将车辆归还给了他本人。治安办负责人承认,在扣押车辆过程中对王玉庆有推拉行为,但对其它细节未置可否。
这是一起本可避免的纠纷。商城工作人员为保证安全而保持通道畅通,是应该的和必须的。问题在于,下岗职工王玉庆果真就那么粗蛮不讲理,以致于非动动“粗”,强行拖走不可吗?日常生活中,类似于这样的纠纷和“不愉快”还是很多的。一方面,公民有遵从和尊重某种规则与约束的义务,一方面,工作人员有劝说公民服从规范的义务。这其中,劝说与劝止的方式方法不能说不重要。该讲理时莫动“粗”,在规范公民的某种行为时,应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予以起码的尊重,这样才有利于社会生活的有序与和谐。 ■本报记者 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