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风雨中的报童
童年,是几乎每个人都依依留恋的时光,因为那时是无忧无虑、充满欢乐和幸福的,是可以尽情地在亲人怀抱里撒娇的,更重要的是这个年龄正是长知识、长身体的时候。但是“几乎”并不等于“全部”,在西安这座城市里,就卖报这个行业来讲,就有为数不少,早早为“钱”而奔波的少年。
春运期间的火车站,自然是人流如潮,2月6日这天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临近中午又停了下来,但寒气依然袭人。
“卖报,卖报,两份一块。”在这儿等车的记者无意间又听见了这个熟悉的、又有几分顽皮的童声。
循声望去,记者发现了那个矮小的身影,穿着宽大的黄马甲的他,在人群中分外显眼。
这么小的年龄就在这儿卖报,他父母都干啥去了?记者心里涌起一阵探寻究竟的冲动。
记者佯装买报,边看报纸,边同他搭腔。
“你快开学了吧?”
他嘿嘿一笑,说:“早都不上学了。现在还是挣钱要紧,你说是不是?”说完,还狡黠地挤了一下眼睛。
记者买了一份报纸,又亮出了身份,希望他能接受采访。他先是不肯,随后又说只要买他5份报纸,他愿意聊聊。记者答应了。
在谈话中,记者了解到,他是四川广元人,家里很穷,母亲跟人跑了。他父亲老埋怨家里没钱,还打他,所以他就和临村比他年长的人跑了出来找活干,可是到许多地方都没人愿意要,说是年龄小,最后只好寄身于卖报行业。最近火车站人多,生意还可以,平常一天也就10来块钱,不过够他一个人花。
他穿了一双很脏也很旧的球鞋,和记者谈话中,他不时地跺跺脚。
记者问他啥时回老家,他说什么时候成“大款”了,什么时候回去。说完从裤兜里掏出一支烟,熟练地抽了起来。
记者心里涌起一股怪怪的滋味。
记者在大雁塔和小寨附近,也看到过几个卖报少年的身影。在来往车辆飞驰的二环路上也能看到他们穿梭的身影,不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据西安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有关资料显示,仅2000年11月份在西安城区内的交通事故中,就有两个“报童”一死一伤。
看到这些卖报少年,记者不禁想到了圣诞之夜,西安东大街、小寨工人俱乐部门口见到一对男女便抱住其腿、硬塞鲜花的卖花女孩。还有那些当街给人下跪,手端饭碗,讨要钱财的四、五岁的小孩,而其父母却躲藏于不远处等待着孩子的收获。不知道这些孩子幼小的心灵上已经注入了些什么,但他们失去的绝不仅仅是上学的机会和应所学的文化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就已开始施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已开始施行,但是法律所赋予家庭和社会对这些未成年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家庭和社会到底做了多少呢?■本报记者 邰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