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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2月12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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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减人员的生活费能否增加

百事通先生:

我的姑父曾在某企业工作,1962年被组织精减回家务农至今,现每月发给几十元的生活费,近几年退休人员几次增加退休金,六十年代被精减人员有无增加生活费的统一规定,请予以答复。

华县 王康

王康同志: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陕西省劳动人事厅,陕西省民政厅陕劳人险发[1989]268号文件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现行的补助费标准不宜再提高。其中个别人员,如遇天灾人祸;生活出现很大困难时,可由当地民政部门按临时救济政策规定酌情处理。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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