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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3月13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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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工龄应从哪年算起

百事通先生:

我单位一职工13岁(1970年)时随父母下乡落户,1973年初中毕业后在农村劳动,1977年2月参军,退役后参加工作,单位将其参加工作时间确定为1977年2月。该职工认为单位的这一认定不合理,他应该按知识青年对待,其参加工作时间也应从其初中毕业算起,即1973年开始计算。百事通先生,此类问题国家是如何规定的?该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华阴 华友

华友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对于“文革”期间,随父母下乡劳动的,且年满16岁的子女是否同下乡知识青年一样计算工龄问题,是有政策规定的,中共陕西省委(1978)85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插队知识青年条件的,可按插队知识青年对待。你单位的这位职工,父母下乡时只有13岁,不符合插队知识青年条件,所以工龄不能按其上完初中毕业时计算,应该按1977年2月入伍时计算工龄。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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