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贵阳市政府于日前颁布的《贵阳市投资者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贵阳市政区域内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对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行使职能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设在市政府内的“一站式”服务办公室的投诉中心进行投诉。这些情形包括:一、在申办、筹建、开工以及生产经营中,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费、摊派的;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四、违反有关规定的;五、有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