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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3月26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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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放长假”

报载我省一女职工1998年2月被所在单位放长假,3年来非但“吃饭钱”分文不给,就连应得的集资分红也遭到无理克扣。更糟的是,由于单位内部扯皮,该女职工日前又被列入脱岗人员。这样以来,身为正式职工的她,不仅领不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连其养老统筹也悬在“半空”中。此事虽经媒体关注,但迄今问题仍未解决。

其实,类似这位女职工的不幸遭遇,也可谓普遍存在的现象。时下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富余职工往往多以“放长假”办法解决之。这些放长假的职工,工资停发,连基本生活费也没着落。职工找企业,企业领导不是互相推诿,便是诉一番苦,表示企业无力解决云云。诚然,时下有的企业是很困难,但手心手背都是肉,总不能坐视这部分职工陷入生活困境不管吧!何况,政府对下岗职工、失业职工也是有一套生活保障政策的,作为企业领导,自应根据有关政策办事才是。亦可发现,时下某些企业领导,对职工的感情已经冷漠到何等程度!如此冷漠之人,何谈实践“三个代表”?俗云:“要想公道,打个颠倒。”若是连“吃饭钱”亦无的遭遇落到某些企业领导头上,君又作何感受呢?无须赘言,对放长假这部分困难职工,我们有关部门和企业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予以关注并帮其解决困难才是。

■南山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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