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不属于刘胡兰
随笔 □文/杨树森
毛泽东曾给英雄刘胡兰两次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是尽人皆知的事了。可是,从语文角度来考虑“伟大”这个词属不属于刘胡兰呢?窃以为不属。问题出在当用“得”而误用了“的”。
“的”字的作用有多种。其一是造成没有中心词的“的”字结构,以代替某一种人,使句子成主谓式。如“运的辛苦”这个句子,其中“运的”代替了“运(东西)的人”,是“辛苦”的主语。“题词”中的“的”便属这一类型。“生的”,代替“尚在斗争的人(生着的人)”;“死的”,代替“牺牲了的(死了的人)”。“题词”的全意是:“尚在斗争的人是伟大的,牺牲了的人是光荣的。”刘胡兰牺牲了,不在“尚在斗争的人”范畴之内,所以,“伟大”一词不属于她。“光荣”一词呢?也不能是她的“专利”。因为“死的”不是她一个,而是千千万(注意:我们用的是“语文角度”)。
将“的”改成“得”,就是“拨乱反正”了:变“题词”主谓式为动宾式。“得”,使“生”“死”还原为本来意义的动词,使“伟大”和“光荣”分别变为“生”和“死”的补语:“生”得是伟大,而不是其它;“死”得是光荣的,也不是其它。而其评价的对象也一目了然,非刘胡兰莫属。
凑巧得很,手头有份五月七日的《辽沈晚报》。报上谈到了八个少先队员为救火而牺牲的事。他们是“死的光荣”还是“死得光荣”呢?一个孩子的父亲说:“我的孩子为保护国家财产而牺牲,生的不伟大,但死的很光荣。”可瓦房店市许屯镇宣传委员则这样说:“英雄的父母们说,‘我们的孩子死得太光荣了,太有价值了’。”前者,所以用“的”,也许是沿袭了“题词”;后者,到底是吃笔杆子饭的,用得就准确了,是“得”而不是“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伟人也是人,不是神,出现笔误是正常的。但是,把其带有笔误的东西作为课文要学生去反复朗读、背诵、默写,那就不正常了。老师将“的”和“得”的区别本来讲得一清二楚,然而,一些学生一联想到毛主席的“题词”恐怕就又糊涂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