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深入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对涉及住房建设的各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降低住房建设成本。
《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监督落实已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防止乱收费反弹。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管理程序,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