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08月09日
维权之页
03

邻里纠纷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将企业告上劳动仲裁庭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劳动局传出一件咄咄怪事,职工王润学的小孩在相邻同事家门口拉了一脬屎引发了两家人从口角至拳脚相向,当地派出所已介入此事并妥当处理结束,可王润学所在的单位硬是认为他严重违反了企业的管理制度,对其罚款50元并解除了劳动合同。对此王润学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家小孩一脬屎竟然使自己丢了工作,难道单位的管理制度连家庭琐事也涵进去了?

王润学是1980年顶替招入西安韩森寨百货大厦工作的。1996年与单位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同年10月份,王润学被派往联营单位民生集团韩森寨百货店工作。在原合同未变更的情况下,民生韩森寨店以不签合同不让上班胁迫职工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该合同未经劳动部门签证认可,亦未向劳动行政部门上报备案。1996年12月29日,西安韩森寨百货大厦作出了《补充〈联营协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凡百货店按有关规定对违纪人员处理决定均视同为大厦的处理决定,将派出职工的处理权交给了民生韩森寨百货店。

1997年11月11日上午,王润学家的小孩因不懂事在相邻同事家门口拉了一脬屎,引来对方责骂,两家遂由口斗至打架,结果王润学的妻子被打伤,当地派出所立即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后以打伤人方赔偿医疗费妥善解决。王润学以为自此可以风平浪静了,孰料单位竟认为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韩百店的管理制度,在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经韩百店经理办公会议12月1日研究决定,解除与王润学的劳动合同并罚款50元。但这份民生韩百字(1997)第42号《关于对王润学的处理决定》的文件并未送达到王润学手中。

直到2000年11月15日,因未拿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影响了自己进行失业登记及续缴养老统筹,王润学在西安市总工会的帮助下才拿到了42号文件,并以2000年11月15日为产生劳动争议起点时间向西安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提请仲裁,要求撤销民生韩百字(1997)第42号文件,补发自劳动合同解除日至今40多个月的生活费。

据其代理人向记者介绍,他们曾向西安韩森寨百货大厦提出要求调解,然而该单位我行我素并不听信相关适用法规如何规定。此事主要责任在韩森寨百货大厦:在派出职工到联营单位工作伊始,韩百大厦要么对职工原劳动合同进行变更,要么督促联营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务合同,而不应该对民生韩百店胁迫职工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管不问,造成职工双重劳动关系存在,更不应作出视同处理的决定,并认同了民生韩百店对王润学的处理。

依照法律规定,王润学的劳动关系主体依然是韩百大厦,即使王润学确实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处理权仍属韩百大厦所有,何况仅因小孩拉屎引发的邻里纠纷,不知民生韩百店是凭了什么规定解除王润学的劳动合同,且不给被处理人送处理决定?

记者了解到,近日西安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将开庭处理这一起因小孩拉屎引发的荒唐却又发人深省的劳动争议案。对于此事进展,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宋宗合 赵延祥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