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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0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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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刘明川来信投诉

汉中一职介所乱收费用不开票

编辑同志:

我叫刘明川,家住汉中市宁强县燕子砭镇,系汉江钢铁厂下岗职工,下岗已两年。去年11月7日,我求职心切,就去汉中市桥梁信息公司谋职。刚巧该公司的业务员说他们公司需招聘业务员。综合考虑各方面条件,我觉得自己还比较适合,于是就交了20元钱报名费。我向他们索要发票,他们说没有发票,我说没有发票,开个收款收据也行。他们搪塞说不用开收据,只要登过记就行。我不放心,问如果明天就能来上班还需交多少钱。业务员说再交130元就可以了。过了两天,即11月9日,我去交钱时,他们又说还要再多交50元安置费,这样一共交了200元,同样还是没有任何发票和收据。他们还说收钱不开票是他们公司的规定。11月11日,我到总公司(汉中市人民路中段原人民路居委会院内)签合同时,不料又冒出个600元押金,300元管理费,也就是说还得再交900元才能上班。我对他们这种行为非常不满,便不想再应聘这份工作,更何况900元对我来说也是个不大不小的数目。于是就对他们说,我不想应聘你们的工作了,请把我交的钱(除20元报名费)退了。该公司安置办的一名业务经理蛮横地说:退钱?在这里只要钱放进我们的抽屉,就别想退!到这一步,反正已交了200元钱,还不如先干干再说,我这样想。到了11月13日,几经交涉,他们终于同意再交300元押金,300元管理费就可签合同上班。我于是又交了借来的600元钱,这才把合同签了。这样前后共交了800元,而我连一张收据都没有见到。这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家里来电话(我家不在汉中市),说家中有事,可能要耽搁几个月。看来,刚刚找到的工作是干不成了。我对公司说明原由,要求将押金、管理费连同他们所谓的信息费共计780元(报名费20元除外)全部退还。而他们只退了我300元押金,其余近500元拒不退还。事后,我向汉台区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他们都以没有证据为由而未予受理。我认为如果没有谁来制止那家信息公司的这种欺诈行为,不知还会有多少人上当受骗。因此,特借助贵报一角,予以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加以整治,同时提醒那些求职心切的朋友,特别是下岗职工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此致

汉中读者:刘明川

2001年7月7日

值班编辑:此信反映问题是否属实,请汉中市劳动部门予以查实回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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