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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陵“两个确保”有新招
县长最后领工资
本报综合消息 湖南省沅陵县政府在近日召开的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专门会议上,县长谢宏有宣布了一项新举措,在全县实行“行政制度首长末领工资制”。
该制度规定,凡离退休人员未按月足额领取到离退休金的,县长、分管副县长、所在企业厂长(经理)不能领取当月工资,其分管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劳动局长、社保局长,均不能领取当月工资。
沅陵是一个贫困县,工业基础薄弱,近几年来又受移民搬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大部分企业效益严重下滑,有的甚至停产,而企业退休人员却逐年增多,致使社会保险工作日趋艰难,基金收不抵支,资金年缺口近900万元。为改变以往部门配合不力、企业认识不到位、社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困难局面,县委、县政府积极出台了“行政首长末领工资制”。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强化了部门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同时促成了全县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保工作的局面,受到了广大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拥护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