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走完程序莫歇脚
社会转型,企业改制,企业内部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办法规定,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要求,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早已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整个走程序的过程,正是工会源头参与和民主决策的过程,比较到位地表达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问题是少数企业工会在有了这个良好的开端之后,没有能够和行政部门继续合作,忽视了具体操作中的全过程监督,使职工群众非常关心的下岗、分流等等,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走了形变了样。等职工群众意见蛮大的时候,问题已经是比较严重了。有一家工会,在通过职工下岗的有关规定时,对有关条款,动足了脑筋,作足了文章,可是在具体操作中,行政部门一时疏忽,出现了不应下岗而下了岗的现象,劳动争议一出,败诉即定,给工厂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使工会形象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害。
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时,出现了重程序轻操作的这种偏差,原因并不复杂,一是仅仅满足于从源头上参与了决策,落实是行政部门的事,与工会关系不大;二是过多地涉及具体操作,怕人家说是干涉行政的工作;三是有把具体矛盾引到工会来的担心;四是不断精简之后,工会人员阙如,行成了监督空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无小事。企业工会务必以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理清走程序与具体操作的关系,处理好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的关系,走完程序不歇脚,继续关注行政有关部门的具体操作,在不走样上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把好政策落实好,保证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湛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