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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11月26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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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观光 受伤能否算工伤

百事通先生:

今年八月份我父亲所在的单位组织离退休职工外出旅游观光,我父亲由于大意,将腿扭伤,住院治疗近两个月。请问一下,像我父亲这样由单位组织的外出旅游,能否认定为工伤?请您予以解答。

宝鸡 赵芹

赵芹同志:

你父亲参加由单位组织的外出旅游,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是《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离退休人员在单位组织外出疗养途中发生意外伤亡问题的复函》规定:“离退休人员在原单位组织外出疗养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不能比照工伤处理。”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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